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几条关于房产方面的新规定,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住宅用地70年期满怎么办?——自动续期费用按法律缴纳或减免
住宅用地70年期满后怎么办曾一度引发热议。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尚在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在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根据统计,尽管从上世纪80年代出让土地开始,也还未出现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形,但近几年各地还是陆续出现一些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案例。不过,目前法律及行政法规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缴纳费用及如何缴纳费用上也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怎么办?——无偿设立居住权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目标,但是近年来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和租赁问题时得不到保障。
对此,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民法典草案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民法典草案增加的“居住权”,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另外,民法典草案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房东要转租满租期房子怎么办——房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近年来,我国不断发展多层次住房体系,并加大力度部署住房租赁时长,解决大城市新市民的租房问题。房地产企业和资本市场也相继逐鹿住房租赁市场。
但是,在大城市部分地区租房紧缺的情况下,租客的利益时有得不到保障。甚至租房快到期时但却想续租的租客,还遭遇房东各种比如涨价转租为名的刁难,不得不得搬离。
对此,民法典草案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利益,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建筑面积 162900㎡
建筑面积 31.9万㎡
建筑面积 290241㎡
建筑面积 40万方
建筑面积 600000㎡
建筑面积 约11.3万㎡
建筑面积 555068㎡
建筑面积 102511.97㎡
建筑面积 457682㎡
建筑面积 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