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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改善居全省第三 南充获百万奖励

2015-10-21 08:51:27         来源:南充晚报    关键词: 手机看资讯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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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0)日,省环保厅综合督察组督察我市环保工作。 记者从当天举行的南充市2015年环保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 通过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我市主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前三季度主城区空气 质 量 达 标 率 为75.3%, 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率达25.1%,位居全省第三。  今年1至9月, 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比上年同期提高8.3%;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9位,比上年同期上升10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90.2微克/立方米, 比上年同期下降18.5%,较2013年同期下降5.1%。市蓝天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南充城区PM10、PM2.5、SO2(二氧化硫)和NO2(二氧化氮)的年均值分别为90、60、13和27微克/立方米,比2014年同期分别下降

了18.5%、18.6%、 50.2%和19.7%;“优良”天数较2014年同期大为提升,“优”39天,同比增加了9天,“良”162天, 同比增加了11天,“重度污染”8天,同比减少了11天,“严重污染”0天,同比减少了2天。主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一方面是气象条件相对于2014年同期有所改善, 另一方面也表明近期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

记者了解到, 从今年起, 我省对各市(州)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制度,考核基准年为2014年。 市蓝天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年初省政府给各市(州)各发放500万元治霾激励资金,未完成PM10浓度季度控制目标的, 每3个月扣收一次激励金;SO2或NO2

两项指标同比改善的, 视改善情况奖励改善资金。“1至9月有5个市被扣收激励金,其余16个市(州)获奖励,南充的空气质量改善率居第三名,PM10完成目标任务比例为109.6%, 获得奖励额度102.2万元。”该负责人说。

新闻延伸 空气质量改善率较差广安达州遭罚

记者从昨(20)日举行的南充市2015年环保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按照我省要求,市政府拟定的《川东北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已分送至广安、广元、达州、巴中市征求意见,预计月内签订正式文件。

去年,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川东北地区、川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要求三个片区分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规则,共同研究决定片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在川东北地区, 以南充市政府为召集人单位,广元、广安、达州、巴中市政府为成员单位,开展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记者从市蓝天办提供的《2015年1—9月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统计表》中发现,此次除南充获奖外,川东北五市中,广安、达州因空气质量改善率较差分别被扣资金额度225万元、150万元,广元、巴中不奖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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