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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收房就被催缴物业费!南充这小区业主有点懵

2022-05-24 15:22:53         来源:南充房产信息网    关键词: 手机看资讯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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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住房,物业费始终是难以绕开的话题。房子建好了,开发商交房了,可业主却因为各种原因未收房。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物业费要不要交?这是很多人都存有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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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充市高坪区一小区业主发帖称,他于疫情期间在凌云御府购买了一套住房,本应在2021年3月交房,无奈因为疫情延期至7月。但当时并未收到延期通知,后来去项目售楼部询问后才得知此情况。

当问到自己为什么没有接到通知时,售房部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筛查,发现电话号码与他本人使用的电话不一致,且售房部说只需要通知70%的业主知道就行。2021年12月,无意中加了凌云御府物业的微信,发了一个房号给物业询问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过回复。

一直到2022年3月24日,凌云御府物业方面突然发来一张催缴通知单,被告知物业费已从2021年8月生成,截止3月已经欠费1436.24元!

看到这样的消息,这位业主懵了,8月份房都还未接为什么会产生物业费?随即业主便于与凌云御府物业方取得了联系。经过沟通之后才发现,原来凌云御府物业曾经寄过接房通知但是被拒收,物业将接房通知书上的号码拍照后发现所留电话是错的。查看合同发现,是开发商录入的时候将号码输入错误,合同上所存的电话号码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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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物业和业主们的关系比较紧张,由于物业管理不完善、服务意识不强,导致一些业主对物业抱有成见。那么在此情况下,房主没有接到接房通知,未接房,这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用,是否需要缴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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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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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虽然,目前关于该事件还未有最新的后续消息。但该业主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外做好证据的搜集工作,比如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等,最好让开发商出具书面说明,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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